珊瑚杯·水下摄影大赛

海洋日组委会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 2015-05-18


一、活动背景

因海而生,与海为邻。万顷碧波、鸥鸟徘徊,在这片蓝色丰腴的国土上,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国人的无限期待和美丽梦想。习总书记说:“海洋是支撑未来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战略空间,要坚持陆海统筹;要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使之成为更强有力的支柱。”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进军海洋,对于血液里流淌着“海洋因子”的国人来说,既是历史传统,也是时代课题。

因此,2015年“世界海洋日活动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将联动各海洋城市和国际伙伴,动员公众广泛深度参与,响应国家海洋战略,交流构建海洋发展协作的全新思路,促进水下摄影艺术的发展、繁荣水下影像文化创作、推广潜水运动、宣传保护水环境的理念、引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特在国家海洋日来临之际,举办以“美丽海洋之海底世界”为主题全国大型“珊瑚杯”水下摄影大赛。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30日至69

三、组委会

1. 主办单位:海洋日组委会、三亚市人民政府

2. 承办单位: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市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中国海洋摄影家协会

四、活动对象

本届大赛对参赛者的性别、国籍不作任何要求,凡年满18周岁,有一定的水下拍摄基础的所有专业的及业余的摄影爱好者都可报名参赛。

五、赛事介绍

本次大赛以水下摄影为主题,旨在表现中国南海美丽的海底世界,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海底世界、珊瑚礁自然生态、红树林自然生态及渔民风情等题材的作品。

1、 奖金设置:

金奖 1 10000

银奖 2 5000

铜奖 3 3000

优秀奖 20 300

(以上奖金都为税前收入,须由得奖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

2、提交规则:

1) 对一个摄影主题进行完整表达的系列作品,由2-10张照片组成。

2) 需提交一篇针对这一摄影主题的个人阐释性文章(应注明作品拍摄处理手法),字数不限。

3) 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及详细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的个人简历;

4) 每人限投一个主题的一组摄影作品(10幅照片)。

5) 参赛作品必须为以前没有展示或展览过的原创作品,并且参赛者必须持有所有相关权利。已在其他比赛中获奖或已提交给其他同时举办的比赛的作品没有参赛资格。提交给本次比赛后入围其他比赛的作品没有参赛资格。

6) 参赛作品要求

l 用智能手机、数码静物照相机(包括大中画幅照相机)等任何数码装置创建的图像数据文件。不接受胶片机拍摄的作品或胶片机所拍作品的扫描件。

l 文件大小:每个作品最大20MB

l 文件格式:JPEG/建议150dpi以上

l 评审过程中的标准色彩空间是sRGB

3、提交方式:

1)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通过互联网提交。

2) 参评者将参评照片、文字材料及个人相关信息发送到E-mail:yushuai0512@vip.qq.com。

l 邮件名称为:珊瑚杯水下摄影大赛参赛作品——您的姓名

l 邮件附件为:照片文件(jpg)及个人简历、阐述文章(word

l 邮件内容为:

珊瑚杯·水下摄影大赛组委会:

我个人承诺提交的参赛作品为我自己原创,版权为我个人所有。我对大赛各项条款及奖金发放方式、照片使用权安排没有异议。如得奖,会由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

署名及时间

3) 如不可用互联网提交,可刻光盘或拷至u盘寄往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如有要求U盘可由组委会寄回,但大赛组委会不负责邮寄费用。邮件内须有带签名的纸质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见上。

l 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解放三路012号建行大厦二楼

l 联系人:郭育帅

l 电话:18789792009

l 邮编:572000

l 电话:0898-31805063/31805062

(信封上请注明“珊瑚杯·水下摄影大赛”字样。)

六、赛事流程

1、 作品征集(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

通过天涯社区、中国网、中国海洋报、海南旅游卫视、海南日报、三亚日报及微信平台发布作品征集活动,在天涯社区上开辟一个专门的单页(公示),收到的作品在单页上发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初审评选(2015年5月31日至2015年6月2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参与评选,将从收到的作品内评选出26组优秀作品,26组优秀作品进入终评。

3、 终评阶段(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6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参与评选,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每位评委都对获奖作品提出独立评语,大赛组委会将这些评语进行公示,确保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4、 宣传公示阶段(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

获奖作品在网上公示,并与海洋日活动里的其他文化类作品在海洋宣传日各活动场地进行展示。

七、附则

l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海洋日组委会所有。

l 参赛者应当确保其提供的参赛作品由其本人所摄制。如参赛者提供的作品侵犯任何其它个人或机构的著作权等权利的,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l 海洋日组委会有权根据公序良俗、本次大赛的参赛规则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从参赛作品中剔除。

l 参赛者提供参赛作品表明参赛者授权海洋日组委会使用该作品,允许海洋日组委会将该作品用作展示、宣传等。

l 大赛所颁发的奖品可能会有所变更,恕不另行通知。奖品不能兑换成现金。

l 了解更多国家海洋宣传日日及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信息,请访问:

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http://www.haiyangri.cn/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http://www.ch-blueocean.org/

保护海洋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欢迎加入我们的志愿者队伍 , 益起守护那片海!